一、前言:
兩岸交流互動亟盼有指標性的大型交流活動,以彰顯小三通實施邁入第九年之重大意義。舉辦橫渡金廈游泳活動是兩岸體育界的共同願望。
經過2009年成功舉辦「金廈泳渡」活動後,金廈雙方賡續共辦本項活動,符合社會價值、新聞議題、及兩岸人民期待,其深富歷史義意,且亟具旅遊發展效益,堪值推動。二、活動目的:
(一)推動民間交流、增進相互瞭解,和緩海峽禁限制水域線的對峙,讓兩岸互動更密切、交流更具體。
(二)活絡兩岸交流的「黃金之門」,透過本次活動,使金門、廈門真正成為兩岸交流的「黃金之門」。
(三)應用兩岸特殊地理位置,創造具國際化價值新聞性,提升金廈兩地的知名度。
(四)帶動兩岸觀光旅遊豐富商機,海島資源(觀光、體育、環境、文化、休閒)的有效開發,豐富兩門海島生活及相關產業。
三、組織架構:
(一)我方
1.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成人游泳協會。
2.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3.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局。
4.協辦單位:國家安全局、金門防衛指揮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及金門服務站、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金門國境分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金門縣專勤隊、財政部高雄關稅局金門辦事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第九海巡隊、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九海岸巡防總隊、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義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一分局金門辦事處、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金門航政事務處、陳福海立委國會辦公室、金門體育會、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野戰醫院、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料羅里公所、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警察局、金門紅十字會、金門海巡隊、金門岸巡總隊、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料羅順濟宮管理委員會、國立金門技術學院、金門縣港務處、金城鎮公所、烈嶼鄉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湖鎮代表會、金門縣養工所、金門縣漁會、金湖警察所、金門縣衛生局、署立金門醫院、金門縣林務所、金門縣水試所、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金門縣各高中、國中、國小、金門日報社、伍德宮管理委員會、立榮航空、復興航空、華信航空、金門縣立體育場。
(二)大陸
1.指導單位:中國游泳協會。
2.主辦單位:廈門市政府。
3.承辦單位:廈門市體育局。
4.協辦單位:廈門市游泳協會。
(三)於政策同意策辦是項活動後由雙方共同成立「活動籌備工作小組」,做為推動本次活動作業單位。
六、活動時間:2010年8月8日 上午9時20分(農曆6月28日 小潮轉長潮,勘定潮汐約上午9點36分滿潮,詳如活動流程簡要表)。
七、活動路線:
(一)起 點:小金門雙口海域。
(二)終 點:廈門椰風寨救生指揮中心海域。
(三)距 離:全程約7公里 (預估10時30分男子第一名可抵達終點線)。
(四)活動時間需視泳渡選手現場情況做適當調整。
八、參加單位:臺灣、大陸、香港、澳門。
九、參加辦法:
(一)年齡規定:參加選手必須是1994年至1955年內出生者(以身分證為准,未滿20歲選手應出具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二)活動分組:男子組、女子組。
(三)選手名額分配:臺灣男、女合計40人;大陸男、女合計40人;香港男、女合計10人、澳門男、女合計10人(男、女自行調節)。總數100人。
參加選手由各參加單位選拔(或推薦)後統一報名〈歡迎招商認養、代表企業參加活動,擴大活動效果〉。
(四)參加活動選手必須辦理旅遊平安保險。
(五)選手參加海域泳渡活動時台金交通請自理(機票約4100元)。
十、人員入出境與查驗方式: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包括選手、教練、裁判、官員、工作人員、記者):
1.全部以交流為申請事由入金。
2.參加人員於8月6日 循小三通抵達金門報到後,參加選手說明會、裁判會議及各項活動相關會議。
3.參加選手及相關人員於8月8日 活動當天上午6時起至8時30分之前,前往開幕現場辦理現地出關查驗完畢,並在劃訂區域內休息準備。
(二)我方及香港、澳門參加人員出境:
選手及相關工作人員於8月8日 比賽當天上午6時起至8時30分之前,前往開幕現場辦理現地出關查驗完畢,並在劃訂區域內休息準備。
(三)請移民署、海岸巡防署專案於出發地點標線採現地查核方式出境查驗。
(四)選手、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出境:
1.出境人數及出境方式:
(1)選手100人。
(2)護衛船100艘,駕駛100人、救生員(兼任裁判)100人。
(3)工作船若干艘,工作人員若干人。
(4)全程跟拍人員:臺灣及大陸記者人數,屆時由媒體事前申請彙整後提報核備。
(5)選手、工作人員及跟拍人員由活動起點(小金門雙口海灘)出發。
十一、籌備要項:
(一)活動路線安全問題:
1.充分搜集水文資料:
2.泳渡水道探勘:
雙方各自配合相關船隻,先以儀器進行水道測勘,瞭解水流流向、流速、暗礁、漁網等水道狀況,彙整規劃最佳泳渡路線,確保參加人員活動安全。
(二)海上安全措施:
1.協調兩岸共同籌畫嚴密的活動保護措施,共同調集救援船艇、器材設備、救生團隊、岸上及海上醫護小組等,以禁限制水域線交接為原則,達到全程隨護協同作業。
2.選手必須隨身配備大會規定之救生浮標參加比賽。
3.每位選手配備一條護衛船,每條護衛船配置1名開船員、1名救生員(負責選手比賽時的安全及裁判工作)。
4.每間隔500公尺設標示氣球一個、讓選手明確依標示路線游進。
5.以「禁限制水域線」為原則,禁限制水域外之海上戒護行動由大陸方負責;禁限制水域內之海上戒護行動由我方負責。
6.我方「禁限制水域」內之安全戒護規劃:
(1)泳渡路線內層:每一位選手,均安排一艘護衛船全程跟隨並負責選手安全。
(2)泳渡路線外層:洽請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支持我方海上救援工作,不跨越禁限制水域為原則。
(三)為維護選手安全及全程報導之需要,本案實際參與活動之工作人員,包括全程跟拍人員(台灣及大陸記者)、護衛船人員(駕駛員、救生員兼裁判員-負責選手安全)、工作船(護衛船、工作船)等,均以專案造冊列管方式於活動時間可全程隨護作業。
(四)團體保險:
本活動是一項創舉,有其一定的難度,必將是國際媒體矚目的焦點,不得有絲毫差錯,本案將尋求國內外大型保險公司合作,為所有參加活動人員保險,增加另一層保障。
十一、起、終點舉辦的相關活動
(一)起點之相關活動由我方負責規劃辦理。
(二)終點之相關活動由大陸方負責規劃辦理。
1.頒獎、頒證書、紀念品等。
2.安排觀光旅遊活動。
3.舉辦歡迎、慶功等聯誼活動。
十二、經費預算及籌集、使用方式
(一)透過雙方規劃,設定合作相關事項,讓活動圓滿成功。
(二)活動所需經費由兩岸主辦、協辦、承辦方共同(各自)籌措。
(三)透過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參與、讓活動盛大舉辦。
十三、兩岸及其它地區媒體的宣傳報導
(一)本次活動通過電視、報刊、互聯網站、戶外場所進行宣傳報導。
(二)擬配合雙方電視臺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播放有關介紹兩岸風情、民俗文化、人物專訪等專題內容。
(三)在雙方主要著名互聯網站進行新聞、專題、現場直播。
(四)在賽程起、終點現場、相關地點設置豐富的宣傳佈置。
十四、兩岸及其它地區的安全與保障
雙方在取得立項核准後,共同規劃有關各方面及活動安全保障事宜。
十五、獎勵:為鼓勵我方游泳選手踴躍參加本項活動,特訂定:
(一)錄取者參加2010年8月8日 金廈海域泳渡活動。
(二)活動期間金門、廈門交通、食宿(8/6-8/10五天四夜)由大會負責(約8500元)。
(三)參加海域泳渡者每人贈送紀念品一份。
(四)在規定時間完成金廈海域泳渡者頒給完成證書。
(五)獎金:針對我方男、女組實際參加人數以0.3比率頒發績優菁英獎金(以抵達終點先後判定),各組參賽人數未滿10人時獎金減半。
第一名:獎勵新台幣30000元
第二名:獎勵新台幣20000元
第三名:獎勵新台幣10000元
第四名:獎勵新台幣8000元
第五名:獎勵新台幣7000元
第六名:獎勵新台幣6000元
第七名以後獎勵金各5000元
(六)各單位錄取名額達5人(不分男女選手)以上之指導教練,錄取前5名,接待參與在金門活動(提供台金往返機票及金廈食宿)。
十六、報名、報到
(一) 報名:參加選手由參加各單位選拔後統一報名。報名單及參賽人員資訊一式兩份分別於5月25日 前寄到金門縣體育場和廈門市體育局。
1、金門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
聯繫人電話:籌備會00886-82-311229
辛雷達0932-970-285 陳振秀0911-193-538
許換生0933-699-339
電子郵箱:t162@mail.km.edu.tw
2、廈門
地址:廈門市體育路2號 郵編:361012
聯繫人:張斌
電話:0592-5121237 傳真:0592-5148125/5121234
電子郵箱:tyjwh@xm.gov.cn
(二) 報到:
時間:選手、裁判員、救生員於8月6日 09:00至13:00報到。
地點:金門大學。
十七、其他
(一)大陸參加活動人員赴金門參加本次活動,需辦理赴臺灣通行證,由廈門市體育局協助辦理。請各成員辦理好相關材料按時寄到廈門市體育局,逾期一切後果自負。
(二)台灣參加活動人員參加本次活動,須攜帶臺胞證(有效期之簽證)及護照或金馬證(有效期限),以備通關查驗。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
(五)附件:
1、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報名表
2、2010金廈海域泳渡選手能力暨健康保證書
3、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流程簡要表
4、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選手選拔辦法
5、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規程
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選手選拔辦法
一、 目 的 :選拔傑出長泳選手,參與2010金廈海域泳渡活動,促進兩岸游泳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國立金門技術學院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體育會
六、報名資格:(一)凡中華民國國民身體健康並經常參與游泳運動者,年齡16至55歲(1994年至1955年出生者) 。
(二)游泳池內1500公尺具23分內速度者(排序後擇優錄取)。
(三)報名人員應繳交保證書,並於獲選後繳交醫院體檢合格證明書。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八、報名地點:金門縣立體育場。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海泳籌備處
電話:(082)311-229
行動:0932-970-285 0911-193-538 0937-393-135
九、選拔日期:99年5月下旬以前完成(視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擇適當時間安排)
十、選拔方式:游泳池內測1500公尺 。
十一、選拔地點:
(一)依報名人數及人員分佈作適當安排(北部地區在台灣科技大學,中區、南區另行通知)。
(二)高中選手可依99全中運1500M 成績或於全中運期間由籌備會安排測驗。
(三)大專選手可依99大運1500M 成績或於大運期間由籌備會安排測驗。
十二、錄取名額:採計時不分男女擇最優錄取40名,備取10名(排序後擇優錄取)。
十三、錄取者參加海域泳渡活動時台金交通請自理(機票約4100元)。
十四、錄取者於規定時間內應備妥有效期限之護照及有效簽證期限效之台胞證,以備活動時金、廈之間入出境之查驗。
十五、獎勵:為鼓勵我方游泳選手踴躍參加本項活動,特訂定:
(一)錄取者參加2010年8月8日 金廈海峽泳渡活動。
(二)活動期間金門、廈門交通、食宿(8/6-8/10五天四夜)由大會負責(約8500元)。
(三)參加海域泳渡者每人贈送紀念品一份。
(四)在規定時間完成金廈海域泳渡者頒給完成證書。
(五)獎金:針對我方男、女組實際參加人數以0.3比率頒給績優菁英獎金(以抵達終點先後判定),各組參賽人數未滿10人時獎金減半。
第一名:獎勵新台幣30000元
第二名:獎勵新台幣20000元
第三名:獎勵新台幣10000元
第四名:獎勵新台幣8000元
第五名:獎勵新台幣7000元
第六名:獎勵新台幣6000元
第七名以後獎勵金各5000元
(六)各單位錄取名額達5人(不分男女選手)以上之指導教練,錄取前5名,接待參與在金門活動(提供台金往返機票及金廈食宿)。
十六 、錄取者應於2010年8月6日 上午09:00~13:00報到。
十七、大會為錄取者投保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十八、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泳渡在保險單載明之活動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活動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十九、大會有權將此項活動之錄影、相片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陸於網站與會刊上及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
二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by 經理
貼的「漏漏ㄉㄥˊ] 經理要報名參加嗎?
回覆刪除呵呵~,經理暑假要忙迎新~是沒辦法去參加的~ 奉命行事,話說爆米花我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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